受访业内人士和专家表示,企业信用评价乱象扰乱市场秩序,埋下违法经营风险隐患,要尽快扫除监管盲区,加强约束做好引导。
近日印发的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》指出,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建设,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等活动,发挥其对成员的行为导引、规则约束、权益维护等作用。
业内专家指出,意见将信用评价、信用评级等分列为不同业态,针对性解决“山寨”信用评价乱象问题,可由信用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市场监管政策,规范行业行为。
“商家花钱‘买’证书误导消费者的情形,可能构成虚假宣传。”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锦建议,进一步推动信息的跨部门互通,提高信用评价机构的准入门槛,推行强制性的企业信用评价标准。同时,针对“山寨”信用评价或以颁发评价证书为由向企业推介收取费用等行为,需市场监管、公安部门共同发力加以整治。
受访人士还指出,网络平台也要担负起内容审核责任,对于涉及企业信用评价等资质认可方面的商家,要完善审核机制,强化诚信意识和规则意识。
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副主任杜丽群提出,消费者也不要轻信一些商家展出的所谓诚信证书,要甄别颁发证书的评价机构是否靠谱、声誉如何,避免被无信用的“信用证书”误导。